-pg电子游戏网站

今天是: 2020年07月06日 星期一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站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站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
            2017年5月31日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轨道交通
    建设管理)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防控,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建安办〔2017〕3号)和市城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17〕45号)等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积极查漏查缺补短,完善隐患排查发现和跟踪机制,提升隐患发现治理跟踪能力。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发现、整改、处罚、复查、考核等环节的闭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划分
    我站成立以站长任组长, 总工及副站长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站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总工室负责按时向市城市管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信息和数据;市政监督一、二科和轨道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日常监管,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不定期专项抽查,进一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实施方案;稽查科负责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从严查处。
    三、重点内容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及信息上报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5.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6.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有危险性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标注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评估及设备、物资配备和维护情况。
    8.《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执行落实情况。
    9.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及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其中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和起重吊装必须全部检查。
    10.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及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第十九届浙洽会和第十六届消博会期间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情况。
    11.事故报告和查处情况。
    (二)“打非治违”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登记等法定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2.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建设岗位履职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安管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认真执行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安全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
    4.建设单位存在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5.未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
    6. 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或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7.监理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不落实;对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监理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也不履行报告职责。
    8.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整改指令、抗拒执法的行为。
    9.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违法发包的行为;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存在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行为;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行为;检测机构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10.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从2017年5月3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至6月10日)    
    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分析研究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部位,结合当前住建部三年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工作,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健全机制,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检查整治阶段(6月11日至11月20日)
     1.自查自纠。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2.全面督查。我站将在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飞行”检查、跟踪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严肃处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3.落实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我站将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整改不力的项目或企业,将严肃处理,推动本地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2月底)
    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以反面事例教育、推动工作,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成效差的单位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的工作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检查活动的开展,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作为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全面展开,全速推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有序、顺利开展。
    (二)提升意识,强化监管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是省建设厅、市政府和市城管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红线意识,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与我市市政公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各科室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进行暗查暗访,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请于6月7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请于开工后1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11月17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年度工作总结材料报我站,附件1和附件2及季度工作小结在每季度末前(6月17日,9月17日、11月17日)报我站。联系人:胡再乐;联系电话:87071005,传真:87071005,电子邮箱:745016043@qq.com。
      
pg电子娱乐平台的版权所有: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